今年以来,宣威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,突出重点,改进工作方法,紧盯扶贫领域,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。1至10月,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7件,处理124人。
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,该市出台工作制度,明确市、乡两级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责任和村监委会监督职责。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责任考核,把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,强化目标管理和责任倒逼。28个乡(镇、街道)和行业扶贫部门分别签订脱贫责任书,对未能完成年度脱贫任务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。市纪委采取抓工作规范、业务检查、交办督办等方式,督促、指导全市各级纪检组织和村监委会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,把工作做细做实。
针对统筹协调不到位、督查力量分散、工作机制运行不畅、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,宣威市纪委监委采取非常规措施,整合督查力量,成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专班进驻扶贫办,以精准监督促精准扶贫、精准脱贫,自专班成立以来,共开展监督检查43次,责令有关乡(镇、街道)和部门(单位)限期整改存在问题441个。
同时,建立与扶贫、财政、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,定期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部门联席会议,通报情况,共享信息、研判工作,形成上下联动一盘棋的工作格局。从各部门抽调44名工作人员组成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,成立交通、住建等10个现场督查小组和1个专门的纪律审查组,10个现场督查小组均由领导经验丰富、熟悉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组长,督促各部门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,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检查。目前已开展督查15次,发现问题315个,交办移交问题线索315条,实现对脱贫攻坚工作监督的全程化、全覆盖。
对脱贫攻坚中的吃拿卡要、虚报冒领、优亲厚友、雁过拔毛以及贯彻落实不力、搞变通、做选择等违纪违法行为,按照先查先办、快查快处、严查严处的要求,及时处置、及时问责、及时通报,持续保持高压震慑。坚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、弄虚作假、敷衍应付、失职失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,严肃进行问责。1至10月,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07件,处理124人,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,问责100人。(祝东亮)